北京老虎伤人案择日宣判 称打官司为争公道

  來源 東方網    陈伟斌 黄小星    發表時間:12/20/2017     瀏覽 43 次

    本报记者 陈伟斌 黄小星

    

 

    视觉中国供图

 

    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老虎伤人事件过去一年多后,12月19日上午,该案件在延庆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但未当庭宣判。

    对于当时被老虎拖走后深陷舆论风波的赵琳(化名)而言,她已经不再过多关注舆论,只求能尽快恢复自己的生活,她出院后曾找过几次工作,但被认出后就被辞退了。如今,她看淡了很多,只是对于这个案件的执着一如既往,她对钱报记者说:“这是为了争一个公道。”

    被老虎拖走的那段记忆想不起来

    12月19日的庭审后,赵琳略显疲惫。她向钱江晚报记者坦言,经过这一年的调整,现在的生活已经趋于平静,不再去关注舆论,“关注再多也没用。”

    如今,赵琳的身体基本上都恢复了,心理上也不像以前那样有大的波动,“对这件事情的抗拒感也基本没有了。”

    赵琳觉得生活节奏基本恢复了往常的状态,但有些计划还没有完成,比如说近期的整形手术因为开庭被耽误了。“做完后想赶紧重新开始生活,现在我还没找到全职工作。”

    没有抗拒感,大概是因为事发时,赵琳在被老虎从车门边拖走直到被救助的那段记忆,她根本就没有,“似乎被屏蔽掉了,永远都想不起来。”

    如今赵琳出门有时还是要戴上口罩,日子基本就是围着孩子转。她觉得有些枯燥。

    赵琳说,这件事情改变了他们一家人的命运。

    此前,赵琳的父亲说,如果在电视上看到有老虎节目,会直接跳过。赵琳告诉记者,其实主要还是事发当时车上有孩子,他们怕对孩子影响太大。

    母亲的去世是最大的打击,赵琳觉得自己如此努力的一个重要原因,还是为了给母亲一个交代。“父亲现在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对我们很支持,这是我们家一个讨公道的过程。”

    据了解,父亲老赵当时是因为“难以忍受动物身上的异味”,而没有去动物园。

    一年多过去了,他也从来没有去过事发的动物园,他一直后悔当时没有和妻子一起去,他觉得,如果当时他去了,可能因为他的原因,一家人不会去那个动物园。

    事发后,老赵有时也呆在老家马鞍山的房子里,他原本生性开朗,但是现在不太喜欢和别人打交道了。

    虽然家里放着不少老伴的照片,但是平时家里人几乎从来不提起这个话题。老赵还是心疼女儿,怕她一直自责。

    同时,老赵还学起了相关的法律,他想帮助女儿。

    事发后,很长一段时间,赵琳他们都没有发声,赵琳告诉钱报记者,其实去年和媒体有很多沟通,“但是后来发现发声晚了。”

    她记得,出事后在医院住了24天,而第二次发声又隔了100多天。“我们太迟了,在这个事儿上当时很多人已经先入为主,比如吵架论和小三论,因为各种原因发酵。”

    赵琳起诉前,她说动物园方面跟他们还有沟通,在政府调查报告没有出来前,赵琳说园方曾表示会给他们一个满意答复,就是不要对媒体发声说不利于动物园的话。“结果呢,调查报告出来后,就表示他们没有责任,只给15%的补偿,而且这个补偿已经通过医疗费结算的形式结束了。现在和园方的沟通主要在法庭上,其实我们也已经预料到了园方现在的态度。”

    如果宣判结果不满意还会上诉

    对于庭审情况,赵琳觉得还比较满意,“法官提问比较客观公正,双方举证质证、调解,没有宣判。”

    “我们主张赔偿不是目的,目的是动物园认识自己的责任,督促其不要再发生这种血的教训。”赵琳说,因为这家动物园出问题是该行业“榜上有名”的。而且这次庭审上,赵琳他们提交了一些新证据,比如事发前这家动物园就被相关部门处罚过但并没有整改,“对方律师则表示,你怎么知道我们没整改。”

    另一方面,赵琳指出该动物园还涉及违法经营,“调查报告中显示,员工和管理人员都没有经过安全培训,缺乏应急预案和措施。”

    对于赵琳和她的家庭来说,这个事件本身以及后续舆论的状况对他们影响很大,不光网民、舆论在当时不理解,身边很多人也不理解,“其实很多警示牌、救援车辆出现,并非事实。警示牌在白虎园,救援车辆冲到路边上就没再冲上去……”

    赵琳等待着法庭宣判,但她直言如果没有达到她的认可程度,他们还会再上诉。

    律师:母亲为救女儿身亡是园区的责任

    12月19日,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庭审历时近6小时后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据法院官方消息,案件中原告方认为,被告提供的猛兽区“自驾游”项目系违法经营,项目设计存在的缺陷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据此,原告共索赔218万。

    赵琳的代理律师白小强告诉钱江晚报记者,庭审焦点在于责任认定。他们主张,在赵琳受伤的事情上,赵琳承担三成责任,负次要责任;动物园方承担七成责任,负主要责任;但是在赵琳母亲周女士身亡的事情上,周女士不承担责任,由园方承担百分之百的责任,“赵琳下车,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她错误评估了当时的情况;但是作为赵琳的母亲,她是下车去救自己的女儿,对救人行为,法院一般认定没有过错,不能说因为救人者不具备专业素质就不能去救人;最重要的,园方应该负有救助义务,但园方并没有采取合适的救助方式,导致赵琳的母亲没有办法,只能自己下车去救了,按照赵琳本人的理解,确实由于她母亲施救她才获救,这是‘一命换一命’。”

    据报道,赵琳说,监控录像显示,从下车到进医院一共经历了44分钟的时间,这段时间里,园方没有进行相关现场救治,导致了其母因救助不及时,失血过多死亡。

    白小强说,政府的调查报告是行政行为,和民事责任不一样,政府调查报告没有否认园方的民事责任。

    按照赵琳的理解,确实由于她母亲施救她才获救,这是“一命换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