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检察院检察长吕登文(右)到帮扶村开展帮扶活动
为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案质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近日,内丘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法院召开了公检法轻刑快审联席会议,讨论了《简易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施细则》,正式启动简易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适用简易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包括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9类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的案件。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同意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
简易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当事人权益的前提下,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快速办理、指定专人办理的方式,严格控制时间节点,缩减公检法机关各流程之间的流转时限,简化相关法律文书和庭审程序。
同时,该院坚持“对内简化、对外不简化”“程序简化、权益不简化”的办案原则,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开辟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绿色通道”,加盖快速办理专用章的案件,实行快速处置,确保公检法三部门在1个月之内办结,形成生效判决,极大缩短办案时间。
一个月来,该院适用快速办理简易刑事案件机制办理案件7件。实践表明,这一“绿色通道”的建立,既减少了案外因素介入时间,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有助于解决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实现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同步提高,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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