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10时许,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官方微博对于发生在10日晚上发生的“一妇女 欲抱走5岁幼儿”的警情进行通报。
2018年8月10日晚上8时04分,历下区中林路某小区超市内,一妇女欲将一名5岁幼儿抱走,被幼儿父母拦下,并拔打110报警。智远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将当事人带至派出所。
经了解,该妇女邢某某,52岁,山东省单县人,与其丈夫暂住天桥区凤凰山路,随身携带有2016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签发的残疾人证,显示为精神残疾贰级。据其丈夫陈述:邢某某有20余年精神病史,当天下午在历黄路附近走失。同时提供了邢某某在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就诊病历。
目前,幼儿安全。公安机关已协助其家属将邢某某带回,并要求其家属严加看管。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杜洪雷)
暫無評論,成為第一個評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