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售卖三文鱼亮明身份

  來源 東方網    陈琳    發表時間:09/03/2018     瀏覽 13 次

    超市售卖三文鱼亮明身份

    

 

    虹鳟到底能不能称为三文鱼?最近,这件事让不少北京市民纠结。北京晨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对于市民的疑惑,不少超市在三文鱼专柜亮明身份,标明售卖的是正宗挪威三文鱼(见图)。目前,大型超市内的虹鳟仍以“活鱼”形式出售,并未出现分割售卖的情况。对于《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将虹鳟归为三文鱼,中消协表示,团体标准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制定过程中应听取消费者意见,接受消费者监督。

    超市三文鱼亮明身份

    “我是挪威进口三文鱼,请放心购买”,北京晨报记者日前在一家生鲜卖场看到,三文鱼专柜前赫然立着一块大提示牌。在另外一家连锁店内,三文鱼专柜中出售的切片上标明了“生食级”,200g售价78.8元;而在旁边水产柜里,出售的活金鳟售价59.8一条,每条大约七八百克。

    据员工介绍,最近一段时间,不少顾客前来购买三文鱼时都会咨询三文鱼的产地,总是会问“你们的三文鱼是产自哪里的?”尽管三文鱼专柜上有醒目的产地介绍。“我每天都会回答好多遍,向顾客介绍,‘您放心买,我们的帝皇鲜是从挪威直采进来的’。”

    对于鲜活水产区的金鳟活鱼,店内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店内售卖的金鳟,就是大家所说的虹鳟。”不过这位工作人员介绍,金鳟在该店内只能以活鱼出售,从来没有按照分割或者冰鲜去售卖,而且在价签上,也标明了建议“清蒸”。

    北京晨报记者在另一家超市看到,三文鱼专柜在醒目的位置放置了挪威的十字国旗,标明产地来自挪威,三文鱼切片售价每斤148元。而在旁边的活鱼专柜,虹鳟鱼的售价为每斤35.8元,产地来自大连。

    超8成消费者不认可虹鳟

    此前,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发布的《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中明确规定,三文鱼是鲑科鱼类统称,包括大西洋鲑、虹鳟、银鲑等。而对于预包装产品,新标准明确规定产品标签应标明鱼种。这一标准引发了消费者的强烈质疑,是因为其将淡水养殖的虹鳟鱼划入三文鱼的行列。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不少市民和网友对市场上三文鱼的来源充满疑惑,虹鳟鱼和挪威的三文鱼到底有什么区别,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大家均表示不清楚。

    上海市消保委开展网络调查显示,73.46%的消费者喜欢并经常吃三文鱼;83.6%的消费者认为团体标准将淡水养殖的虹鳟鱼归入三文鱼是指鹿为马,误导消费者;73.43%的消费者担心虹鳟鱼被列入三文鱼类别后,企业会借此误导消费者。

    在上海市消保委8月22日召开的公开讨论会上,对于虹鳟鱼是否属于三文鱼的问题进行了讨论。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主任陈舜胜表示,不赞成把虹鳟鱼列为三文鱼,中国农业大百科等书籍里,都没有将三文鱼的种类进行分类。“三文鱼”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既然是约定俗成,就应该保持原来的理解,没有必要扩展。

    中消协:团标制定应听取消费者意见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团体标准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制定过程中应听取消费者意见,接受消费者监督。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定义,标准是需要有关各方面协商一致的,不仅包括企业、行业组织,也应该包括作为市场主体的消费者。以《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为例,其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权益,关系到消费者的知情权,进而影响到消费者的选择权,但它的研制和发布主体是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和13家企业,企业可能会基于自身立场来制定有利于它自身的规则、标准,这是团体标准天然存在的特性,所以它更应当充分接受社会的监督,尤其是消费者和消协组织的监督,听取消费者和消协组织的意见,以保证标准的科学性、独立性。

    “三文鱼团体标准和消费者所要消费的商品密切相关,所以消费者有权对其进行监督。”但这个团体标准在制定时没有充分听取消费者意见,在消费者提出大量质疑后,也没有用制定规则标准的方式进行改进,这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种漠视。

    中消协建议有关主管部门能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发展的高度出发,加强引导和监督力度,不能让团体标准成为企业共谋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工具。

    北京晨报记者 陈琳/文 王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