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午,全省法院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批集中宣判行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滨州等地的4个中院、15个基层法院集中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件130人。
12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对一起涉恶势力寻衅滋事案件进行了宣判,4名被告为达到欺行霸市的目的,殴打济南海鲜大市场里的同行。 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官微
用担任村主任的便利
向经营业户要钱
9月12日,由济南市检察院指定历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金宪正等9人涉恶势力案件进行了宣判,被告人金宪正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保险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四十六万元。其他八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六年不等刑罚,其中三人并处罚金。
2008年,金宪正从事高利贷生意,并安排被告人杜以鹏、郑兼堃、李强、刘春元负责高利贷催收。2009年4月,被害人李某因无力偿还借款外出躲避,为找到李某,金宪正伙同杜以鹏、郑兼堃、李强、刘春元找到李某的朋友李某刚,采用殴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李某刚同意带领金宪正等人去找李某。后金宪正等人找到被害人李某,采取用瓦斯喷剂喷脸部、顶烟盒、喝烟灰水、跪马扎等方式对李某殴打、侮辱,并将李某双手砸伤。金宪正等人非法拘禁李某三天,后李某被公安民警解救。
2014年以来,金宪正还采取伪造事故现场、谎报交通事故事实的手段,自保险公司处骗取保险理赔金。金宪正还利用自己担任济南市槐荫区小金庄村村委会主任的便利,与担任村联防主任的金述言采取堵门、扣车等方式向村中的经营业户索要钱款。
经法院审理认为,从2008年起至2015年,该案多名被告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济南市槐荫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综合金宪正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多次纠集人员
对商户实施殴打
9月12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对一起涉恶势力寻衅滋事案件进行了宣判,王帅、徐鹏程、隋彩钦、辛伟等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四年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以来,被告人王帅在济南市市中区海鲜大市场从事经营活动期间,为达到在市场上欺行霸市的目的,纠集多人交叉结伙形成恶势力组织,多次针对市场竞争对手王某、孙某某等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被告人徐鹏程、隋彩钦、辛伟积极参与王帅纠集的部分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帅在济南海鲜大市场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为达到欺行霸市的目的,纠集被告人徐鹏程、隋彩钦、辛伟等人随意殴打竞争商户王某甲、王某乙,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寻衅滋事罪成立。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崔岩 马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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