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肖玲玲报道
本报9月27日讯9月2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经市政府同意,青岛市决定对2019年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保障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结合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的相关待遇也适度上调。新文件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本市结合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的相关待遇也适度上调。
一方面,适当提高全市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2019年度全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以市政府公布的2017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763元为缴费基数。一档缴费成年居民以缴费基数的1.1%计算,每人每年缴纳430元,较上年增加40元;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和少年儿童以缴费基数的0.91%计算,每人每年缴纳355元,较上年增加95元;大学生以缴费基数的0.35%计算,每人每年缴纳135元,较上年增加10元。
另一方面,适当提高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2019年度,各级财政对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各类参保人的补助标准每人每年较上年增加40元。其中,一档成年居民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730元,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650元。
据悉,青岛居民医保每年10月至12月份实行集中征缴。2019年的缴费工作拟于近期启动。相关文件及居民医保征缴工作通告将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青岛12333”微信公众号等多个信息渠道公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醒市民按规定及时到相关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便完整享受下一年度医保待遇。关注“青岛12333”微信公众号可进行社会保险、就业失业创业等个人信息查询、政策查询并获取多项业务的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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