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进家的“审判庭” 破镜夫妻又重圆

  來源 東方網    孙安清    發表時間:10/08/2018     瀏覽 9 次

    

 

    图为家中法庭审判现场。法制网记者 孙安清摄

 

    法制网记者 孙安清 通讯员 王文珊

    “真是太感谢了,没想到因为我腿脚不方便,法官竟然把审判庭搬到我家里来了,通过法官做工作,我知道自己有很多不足,也能够体谅妻子的难处,法官这样暖心,给我们的心灵很大的安慰,谢谢法官!”原告许某丈夫刘某感激地说。

    原告许某与被告刘某在1990年在辽宁介绍登记结婚,婚后为了更好的生活,夫妻二人来到山东省荣成市打工定居,日子虽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两个女儿能够自给自足,生活倒也平淡温馨。

    但生活总是充满了变数,2012年被告刘某意外受伤构成二级伤残,无法外出。不菲的医药费还有平日里的吃穿用度,除了女儿补贴一点以外,都要依靠许某微薄的薪资。在生活压力面前,二人为琐事而争吵的次数越来越多,许某的心理压力也越来越大,就向法院申请了离婚。

    考虑到被告刘某身体不便,荣成法院的法官决定“上门审理”。2018年9月28日,法官带上庭审资料、电脑、打印机,来到了当事人家中,一张桌子、几个板凳,审判员、书记员、原被告各就各位,“不一样”的庭审就这样在刚“搭”起的临时法庭里开始了。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肃,但又不失温情。考虑到被告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需要原告支持、鼓励和扶助,且原被告结婚已将近三十年,拥有稳定的感情基础,法官分别与原被告进行交流,二十八年的婚姻经营不易,更需要悉心维护,希望双方可以珍惜原有的夫妻情感,相互帮助、自强不息。

    在经过法官的调解之后,当事人双方对彼此多了一些体谅,双方同意接受法官建议,给彼此一个冷静过渡期,去冷静地思考和处理他们的关系。

    像这样“不一样”的庭审,在荣成法院已经不足为奇。近年来荣成法院秉承“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推行巡回审判,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架起法院与人民群众交流的桥梁,让阳光司法走进乡镇,走进社区,走入当事人家中,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