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偷拍泛滥,真没法治了

  來源 東方網        發表時間:10/17/2018     瀏覽 17 次

    自如出租房床边插座内暗藏偷拍设备 警方介入调查

    

 

    光明网评论员:日前,有记者通过国内各地法院查询到酒店、出租房等房间内被偷装针孔摄像头的案件达33件。记者对数据进行梳理发现,此类案件全部发生于2016年之后,33件案件中,涉及酒店的27件,27件酒店案涉及全国各地酒店35家,其中400元以下的经济型酒店31家,占比近九成。

    33件的数量,相比于舆论场上关于酒店偷拍的话题热度与民众的生活经验,似乎还有距离。然而多名法官表示,案件的绝对数量不多是因为此类案件极具特殊性和隐蔽性。不难想见的是,在司法视野之外,类似事情的庞大基数。记者统计案件发现,包括北京、深圳、杭州、苏州、成都、长沙、大连、哈尔滨、合肥、南宁、高雄、佛山、潍坊、梧州、中山、宜宾、绵阳、牡丹江、伊宁,以及海南琼海、吉林白山、江西乐平、广东雷州和河北兴隆24个各线城市,均被偷装针孔摄像头“攻陷”。可以说,无论是南方北方、沿海内陆、大城市亦或小城镇,均有类似案件,可谓泛滥全国。

    现实情况是,旅客对于酒店偷拍,几乎没有防范能力。检索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可知,诸多案件是由于牵涉敲诈勒索方才有曝光的机会,旅客自主发现的能力极其匮乏。长此以往,事实上会在民众中传递恐慌情绪,甚至造成社会信任的撕裂,并最终加重社会的运行成本。

    然而对于酒店偷拍,不仅旅客没办法,治理似乎也困难重重。从司法工作人员及学者的建议看,治理的难点不难找出:一是设备销售渠道未经规范,网络平台随手可以搜出;二是有关部门职责权限没有厘清,这些涉及公共利益的设备,谁来管、怎么管仍不明晰;三是处罚震慑力不足,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例并不多见。多数以治安案件处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见,法规清晰度不足、治理强度不够是偷拍泛滥的主要原因。社会治理难题之所以成为难题,其遵循的逻辑似乎也是类似的,曾产生过轰动影响的大案、在舆论场经历了长期炙烤的电信诈骗,对其成因的理解也不脱这一认知路径。殷鉴不远,正因为治理措施的滞后,致电信诈骗一度成为痼疾,根本性改善依然任重道远。因此,对于酒店偷拍,更当提早作出安排,切莫等到“33件”翻滚成“300件”“3000件”的庞大体量、问题几乎难以措手时再行治理。

    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屡屡成为治理难题,也说明个人隐私理当在法治格局占据更高层级的位置。在权利意识构成了公民认知谱系基础常识的当下,在立法、司法层面也必须对个人隐私的相关议题作出与民众期待程度相符的资源分配,起到及时、有效的法律保障。

    如今,网上也出现了一些防范偷拍的提示,如有“可以关闭房间的灯,拉上窗帘,让房间处于完全黑暗状态,然后开启手机照相功能,围着房间转一圈,有针孔摄像头的位置,可以看到红点”。这一幕实在熟悉,在电信诈骗、保健品诈骗、食品安全等话题中,类似个人自救措施已见过不少。然而,在法治成熟的现代社会,涉及广泛民众的问题显然不能只是通过“生活智慧”“防范贴士”来解决,必然要有更为稳固的制度安排,保障社会成员思虑简单、信赖他者、具备安全感的生活样态。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