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谢宗孝、杨国文等三起受贿案提起公诉

  來源 東方網        發表時間:10/29/2018     瀏覽 25 次

    中新网10月29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近日,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湖北武汉港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谢宗孝、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原常委杨国文、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原副院长龙渊涉嫌受贿罪等三案提起公诉。

    

 

    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谢宗孝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日前,湖北武汉港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谢宗孝(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谢宗孝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宗孝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在收购非国有资产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杨国文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原常委、集宁区委原书记杨国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国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国文利用其担任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县长、县委书记、市财政局局长、市委常委、集宁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其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龙渊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龙渊(副厅级)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龙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龙渊,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龙渊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违规发包工程,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担任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北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