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律师眼中的《找到你》
女性群体的困境值得诉说,更值得审视
电影《找到你》海报。(资料图片)
□冯清清
诱拐、家暴、离婚、抚养权……每个词看起来都让人极不轻松,但丝毫没有影响《找到你》上映以来的一路好评。不同于今年其他几部高分华语片的偏重男性群像或大男主视角,《找到你》是一部女性视角的双女主影片。
虽然是双女主,其实影片展现了三位母亲——高学历的全职女性(朱敏)、遭受家暴的农村女性(孙芳)、工作干练的职场女性(李捷)——身处不同的人生境遇,所面对的全然不同的困境甚至是苦难。影片对职场女性心理剥洋葱一般的呈现,引发了观众的强烈共鸣。和片中的李捷一样,我也是一名女律师,对职场女性的现实困境,我有自己的观察和理解。
影片中,姚晨饰演的律师李捷,符合大众对女律师的一贯想象——言语犀利,行事利落。和丈夫感情破裂的她,正陷入泥淖一般的离婚大作战。作为专业人士,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知识点上,略占上风。虽然李捷诸多时间需要投入案件、开庭和饭局,无暇照顾自己两岁的女儿,但好在雇到了在照顾孩子上完胜自己的保姆孙芳。未曾想,这个对女儿无微不至的芳芳阿姨,会给自己带来如身处地狱般的磨难——差点失去孩子。
于是,“找到你”成为影片主旋律。李捷不断寻找,并在寻找的过程中审视自己。警察质问李捷:“孩子丢了,为什么晚上才报案?”“白天上班。”李捷一头乱发,哑着嗓答。是的,白天上班、白天开庭、白天看项目、白天见客户……我们白天需要在工作中披荆斩棘,只有晚上甚至深夜才能回到家里。
记得在律所一次年度会议上,所里一位女合伙人律师因年度业务表现极佳,被选做女律师优秀代表上台发言。起初,她和大家分享了很多业务心得,到后来说到生活和家庭,被同事们形容为“平日走路带风”的她,突然哽咽,一瞬间落泪了。她说虽然业务做得很好,但这么多年以来,自己实在无暇顾及女儿和父母,这种缺失感不是创收多、业务好可以弥补的。可如果不竭尽全力投入工作,如何为你爱的人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从职业发展到家庭维护,《找到你》将女性在社会丛林要面对的生存困境展露无遗。女性群体的困境值得诉说,更值得审视。但审视后的出路,仅仅止步于“时代”这个大词吗?“这个时代对女人要求很高。如果你选择成为一个职业女性,就会有人说,你不顾家庭,是个糟糕的母亲;如果选择成为全职妈妈,又有人会说,生儿育女是女人应尽的本分,这不算一份职业。但事实却是,因为努力工作我才有了选择的权利;因为当妈妈,我才了解了生命的意义。”李捷在片尾的这番话,被解读为全片的点睛之语。说得有错吗?没错。说得有意义吗?没意义——至少在我看来。
仔细想想,这个时代对谁要求低呢?这个时代不也要求男人事业成功家庭兼顾,不也要求孩子从小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有时候,女性对困境的诉说,也会成为一种话语霸权。它终结我们对原因和出路的思考,只让人同情或动容。李捷这样的职场女性,尤其身为女律师,生活在都市社会,工作压力不言而喻。但任何职业身份,都只是标签一张,而非铁板一块,其中不是没有可以自由选择的空间。譬如,你必须勤勉工作,必须代表当事人出庭,这是作为律师的工作职责;但你不必须参加客户饭局,不必须面对不怀好意的客户喝得酩酊大醉。在这一点上,李捷是有选择权的。有人会说,这是律师开拓案源的需要。我不否认,这是律师开拓案源的方式之一,但不是唯一,也不是必须。你我,终究是有选择权的。
有人会问,哪有这么多选择权?人在江湖,多的是身不由己。职场中的这句“身不由己”,大概是我听过最似是而非的说辞了。女性一边高呼给我自由,一边放弃自由意志。每个人都期望自己活得自由。在法学的学术视野中,自由不是无为的,而是能动的,并且必然以意志作为主体。有人认为,意志也有被迫的。但即使它被迫,也是有选择的。服从还是不服从,你可以自己选择。从这个意义上,我才说,无论李捷,还是现实中和她一样身处职场困境的女性终究是有选择权的。所谓枷锁,不过是自己添加的条件限制而已。你选择哪些条件作为考虑因素,从根本上讲,仍是一种自主选择,无不体现了你的自由意志。
所以,没有什么身不由己,只有你的自由意志,不过看你是否行使而已。为了孩子、为了工作、为了丈夫、为了家庭……在为一切付出之前,或许你更应该做的,是找到你——你的自由意志和你自己。
《黄金时代》中,导演许鞍华借着萧红之口说:“我不能选择怎么生,怎么死,但我能决定怎么爱,怎么活。这是我要的自由,我的黄金时代。”是的,我不能选择身处什么时代,身处何种社会,但我能决定依着自己的想法,热烈地爱,自由地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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