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纪委通报3起澄清不实举报典型案例

  來源 東方網        發表時間:11/11/2018     瀏覽 30 次

    

 

    齐鲁网泰安11月11日讯为澄清事实,充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泰安市纪委近日通报3起经核查不实的信访举报问题,分别是:

    关于澄清反映肥城市龙山小学凤山校区副校长梁昌勇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6月,有群众举报反映梁昌勇等人到上海以学习名义旅游问题。经查,2018年4月24日至27日,该校根据需要安排梁昌勇等4名管理人员到上海市有关小学学习校园文化建设,全程由对口学校安排,无借机旅游问题。举报问题不属实,予以澄清。

    关于澄清反映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执法大队副队长刘来义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5月,有群众举报反映刘来义在处理李某某与某石材厂事故纠纷中制作假劳动保障监察询问笔录问题。经查,2016年3月,刘来义等人对当事人进行劳动保障监察询问并现场制作询问笔录,多人证明笔录真实性,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均认可该笔录真实性。举报问题不属实,予以澄清。

    关于澄清反映泰安高新区徂徕镇北黄崖村原村支部书记王增斌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2017年10月,有群众举报反映王增斌伪造参加197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证明,私自套取国家优抚资金问题。经查,王增斌于1985年3月至1986年5月,参加“老山、者阴山”地区对越作战。2007年8月起,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每月向其发放100元的农村无正式工作参战人员补助。举报问题不属实,予以澄清。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既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还要为受到诬告陷害和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帮助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轻装上阵,积极工作。举报人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对恶意诬告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被举报反映的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工作,为泰安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