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对矫正人员实现“全覆盖”

  來源 東方網        發表時間:11/12/2018     瀏覽 17 次

    

 

    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信息平台

 

    “您好,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吗?我们是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十几天前区法院判缓刑的李某已经在法院采集指纹了,但还没有到检察院进行指纹确认,他是否已经按时报到了?”

    “李某已经按时报到了,我们马上通知他到检察院进行指纹确认。”

    这是滨州市沾化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进行社区矫正日常检察的一个片段。社区矫正人员为什么会在法院采集指纹?为什么又要到检察院进行指纹确认?原来,这是该院搭建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在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全方位监督。

    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信息平台是沾化区检察院在刑事执行检察信息化建设中的又一项创新工作,能够实现从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到日常管理再到出矫的全程监督。该平台的指纹采集设备分别放置在法院刑事审判部门、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和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分别对审前未羁押、审前羁押和外地交付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指纹采集。指纹确认设备放置在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和区院下辖的两个基层检察室,由社区矫正人员利用采集的指纹开启指纹核对程序,检察机关采集社区矫正人员的另一枚指纹进行指纹核对。指纹采集和核对设备的放置形成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入口全覆盖。采用双指纹录入的方式,保障社区矫正人员指纹录入的绝对准确,在源头上预防社区矫正人员弄虚作假,解决了漏管问题,为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奠定了基础。

    “下河检察室,我们在对你辖区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轨迹进行抽查时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路某的活动轨迹超出了规定的范围,请立刻前往司法所查看其相关的请假手续和档案材料。”平台监测发现问题后,该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干警立即打电话到派驻检察室进行预警和提示。“刑事执行检察科,经检查,社区矫正人员路某未经允许外出,司法所不知道这个情况,我们告诉司法所后,司法所已经联系到路某并责令其立即返回,我们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后续处理情况。”不到半小时刑事执行检察科就收到确切的回复。

    据悉,该院创设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与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信息联网,通过该平台可直接查看全区的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和GPS定位信息及活动轨迹。检察人员通过该平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定位及轨迹进行日常检察和抽查,对活动轨迹超出规定范围或者异常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后委托派驻基层检察室或直接派员前往调查,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也进一步杜绝了社区矫正人员的脱管问题。

    针对社区矫正人员路某不请假外出而司法所不知情的问题,检察人员向社区矫正机构发放了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司法所也对路某作出警告处罚。

    “富源司法所,我院利用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检查时发现,你所3天前组织了一场义务劳动,设定劳动时间为2个小时,而社区矫正人员王某在开始10分钟后就离开。是否存在虚管问题?社区矫正人员张某已经入矫有一段时间了,其管理等级一直是严管状态,这名社区矫正人员的表现如何?今天我们来看一下王某和张某的社区矫正档案。”这是该院刑事执行检察科进行社区矫正日常检察的另一个场景。富源司法所是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的试点单位,该所所有的社区矫正管理活动都使用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活动的性质设定好活动的参加人员和参加时间,社区矫正人员参加活动时在司法所进行一次指纹登记签到,活动结束时再进行一次指纹登记签退,信息平台自动记录签到和签退的时间。检察人员登录软件生成报表,可根据需要查看某一特定对象的报到、思想汇报、学习和劳动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重点调查。信息平台还能自动记录每名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等级变更情况,检察人员也会对等级异常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重点检察,进而最大限度地发现和减少因虚管带来的问题。

    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信息平台改变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采用定期查阅档案材料和实地走访的传统形式,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使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形成了日常化加重点化的新形式,大大提升了检察监督效率。“与以往直接与社区矫正人员打交道不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信息平台更加注重对社区矫正审判机关和执行机关进行监督,在对社区矫正入口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利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鲁滨说。

    (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