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菏泽分行因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被处罚

  來源 東方網        發表時間:11/14/2018     瀏覽 64 次

    

 

    齐鲁网11月15日讯 日前,中国银监会菏泽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菏银监罚决字7号),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菏泽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在于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菏泽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9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闪电新闻记者了解,上海浦发银行成立于1993年,是《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内首家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而浦发银行菏泽分行则成立于2014年7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张玉民,其地址位于菏泽市和平路777号,是首家进驻菏泽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闪电新闻记者 曹晗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