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警方控制现场
人民网讯 近日,一男子为泄愤,无故打砸他人车辆,被三亚警方依法处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
11月23日13时36分许,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友谊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金鸡岭路某小区F5栋楼下有一男子在打砸车辆。接报后,友谊派出所值班室立即呼叫警保联控友谊3号岗队员、飞鹭支队队员先期赶到现场制止该男子行为,同时派出所警力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经现场了解情况后,民警依法传唤打砸他人车辆的男子,但遭到激烈反抗,民警随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其传唤回派出接受调查。
经调查,11月23日13时许,违法行为人刘某将租赁来的小轿车停放在小区F4、F5栋楼下。因在车内找不到车钥匙,恼怒之下便从车内拿出一个铁质玩具小拖车及捡起旁边一个三角锥对租赁的小轿车进行打砸,导致前后挡风玻璃破损。随后,又对停放在该车后面的两辆小轿车进行打砸,导致两辆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男,26岁)如实陈述其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违法事实。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处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 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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