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2018年度济南市新创作优秀群众文艺作品评选活动在济南市文化馆群星剧场举行,17件作品脱颖而出,分获各类奖项,并将于12月1日在市文化馆参加一年一度的调演。
活动由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办,济南市文化馆、各县区文化馆承办,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着力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文艺作品,培养优秀群众文艺创作者,为基层文艺创作者搭建展示的舞台,做好山东省群众艺术优秀新创作品报送储备工作。
本次活动邀请了原山东省艺术馆馆长、著名戏曲音乐理论家、研究馆员高鼎铸;国家一级编剧、山东省曲艺家协会名誉主席、中华曲艺学会副会长、著名曲艺作家、评论家孙立生;国家一级编剧、山东省艺术研究院院长、山东省戏剧家协会主席,著名剧作家、词作家张积强;国家一级演员、山东艺术学院教授吴侃;国家一级演员、山东省舞蹈家协会主席孙晓茹担任评委。今年的调演(评选)活动自上半年开始启动,在各县区文化馆积极配合下,广大基层文艺工作者和社会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10月份完成报送工作,共报送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艺术门类新创作群众文艺作品65件。经过初审,共有19件作品入选,由于有2件作品弃权,共17件作品参加了当天的决赛。分别是济南市文化馆报送的舞蹈《翠叶关情》、器乐重奏《丝路随想》、独唱《运河桥》;历下区文化馆报送的歌曲《大济南》,市中区文化馆报送的歌曲《中国梦》,槐荫区文化馆报送的歌伴舞《东方大家园》,天桥区文化馆报送的舞蹈《丝路——唐锦彩》,历城区文化馆报送的吕剧小品《扶贫新曲》和歌曲《祝福历城》,长清区文化馆报送的小品《今夜花开月正圆》,章丘区文化馆报送的歌曲《绣江》、《歌唱您美丽的家乡》和舞蹈《红色记忆》,平阴县报送的豫剧小品《司法所长》,商河县文广新局报送的舞蹈《伞舞飞扬》、歌曲《爱上这座城》、吕剧小品《撵猪》。
决赛现场紧张激烈,采取现场打分与赛后专家专题评议两种方式相结合,根据作品实际情况、是否具备打造空间等方面评选出一等奖5件,二等奖8件,三等奖4件。
“今年的这些作品,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充分体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紧扣时代和社会发展脉搏,彰显地域特色。虽然有些作品还有待提升,但整体创作情况不错。”原山东省艺术馆馆长、著名戏曲音乐理论家、研究馆员高鼎铸等专家对本次参演节目给予了充分肯定。
济南市新创作优秀群众文艺作品调演自2015年启动,至今已成功举办4届,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向人民学习,向生活学习,潜心创作无愧于新时代的精品力作’。群众文化工作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创作出一大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是群众文化工作者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济南市文化馆馆长马迎春介绍。
据悉,今年的新创作优秀群众文艺作品调演共分为两个环节:一是决赛环节;二是新创作优秀群众文艺作品调演环节,将在12月1日举行,部分获奖节目参加,调演也将在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上进行录播,敬请关注。(通讯员:孟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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