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副主任:严禁央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走单”贸易

  來源 東方網    李月华    發表時間:11/30/2018     瀏覽 10 次

    

 

    图为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徐福顺发表主旨演讲。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李月华摄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日讯(记者 李月华)今天,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徐福顺表示,严格规范中央企业金融业务,严格控制中央企业金融业务风险,严禁中央企业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走单”贸易业务。

    徐福顺在“第三届(2018)新金融高峰论坛”上介绍,截止2017年年底,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的中央企业共有持牌金融子企业85户,资产总额8万亿元,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71户,资产总额约3.4万亿元。

    徐福顺认为,尽管中央企业金融业务整体规模不大,在金融行业所占的比重较小,但是它们的资产质量稳步提高,风险总体可控,在推动主业发展、振兴实体经济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徐福顺指出,中央企业在有效利用金融业务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包括:有的企业集团融资渠道相对单一,直接融资占比较低、很低,资本结构还有待优化,有的企业集团产融结合深度不够,金融业务对主业实业的促进带动作用还不够强,有的企业集团金融业务管理能力还不够高,专业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徐福顺表示,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将牢记责任使命,充分利用金融业务服务企业发展,更好地推动实业主业不断做强、做优、做精。

    一是坚持以融促产,立足主业、实业,推进产融结合。产业金融的生命力在于能否促进产业的发展,提升企业整体运行效率,支持中央企业着眼于更好发展主业实业合理有效利用专业金融服务,将着力推动中央企业科学制定产融结合发展规划,坚决防止贪多求全、脱实向虚,切实发挥好产业金融背靠产业、了解行业的优势,聚焦发展与集团产业特点相结合、相符合,主业需求相配套的金融业务,不断提升服务主业实业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坚持因企施策,严格规范中央企业金融业务。不同企业发展金融业务的基础条件、现实情况不尽相同,将探索开展分类管理,因企施策,有序推动金融业务发展,对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应当允许开展多种金融业务,服务企业改革发展;对于金融业务发展基础较好,产融结合效果明显的企业引导其金融业务更好地服务主业;对于金融业务效益不佳,产融接合不突出的企业加快推动金融资源的优化整合;对于主业整体亏损,资产负债率较高,现有金融业务风险较大或服务主业的作用不明显的企业严禁新增金融业务投资。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控制金融业务风险。产融结合是把双刃剑,金融业务的高杠杆特性在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实实在在地在放大风险,将推动中央企业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排查机制,切实摸清金融业务各领域、各环节的风险底数,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全面加强委托贷款、内保外贷等高风险业务管控,严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走单”贸易业务。建立金融与产业之间的风险隔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大变革之下的金融与实体经济相互依存,互相促进,只有实体经济根深蒂固,金融才能枝繁叶茂;只有金融血脉畅通,实体经济才能更好地发展。”徐福顺说,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集团将审慎稳健、规范有序地推进产融结合,开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