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來源 東方網    郭超凯    發表時間:01/03/2019     瀏覽 24 次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王小军 摄

    中新社北京1月4日电 (郭超凯)中国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4日在北京表示,司法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大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当天,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刘振宇在发布会上做出上述表示。

    刘振宇表示,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针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主要从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等三个方面,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职责等作出了规定。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针对执法行为不严格、不文明及执法过程记录不全面、不标准等问题,主要从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等四个方面,对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音像记录的定位、作用、要素、设备配置,依法归档保存执法档案,加强记录信息的调阅监督等作出规定。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针对法制审核机构不健全、审核力量不足、审核工作不规范等问题,主要从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等四个方面,对法制审核机构的确定、审核人员的配备、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标准的界定、法制审核的内容和程序、相关人员的责任等作出规定。

    刘振宇表示,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大量的日常行政活动,是实施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途径,是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直接体现着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