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漂”租客无奈放弃减税红利

  來源 東方網    梁雯 李金珊 张稳    發表時間:01/12/2019     瀏覽 28 次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月12日讯(记者 梁雯 李金珊 张稳)“除非你自己承担多出来的‘税费’,否则房东不提供申报信息。”这两天,“济漂”张华想申报个税住房租金抵扣的愿望落空了。因为房东害怕在税务部门“留档”,未来多交税,所以拒绝给张华提供必要信息。而小张的情况并非个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十几天来,不少租客和房东都在进行博弈。如何依法征收房东的个税、增值税或房产税,又不加重租客负担,亟需税务部门细化完善住房租金相关政策。

    “济漂”研究生:有了减税政策却享受不到,有些不甘心

    2018年,对菏泽的张华来说很特别。这一年,他研究生毕业,奔波了三个省份八个城市,参加了十余次考试、面试后,终于在济南找到了心仪的工作。之后,张华在朋友家借住了两个月,边工作边找房,走遍了济南的大街小巷,终于在去年8月底,租上了房。

    这两天,好不容易租上房的张华,却又因房子的事犯了愁。今年1月1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正式实施,在得知租房也可以申请专项扣除时,张华第一时间就准备申请。为了拿到房东的信息申报住房租金扣除,他先联系了中介,但中介一上来就拒绝了,“我们弄不了”。张华进一步询问才知道,原来是房东不乐意了。如果他要申报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房东就要涨20%的租金;否则不会提供申报信息。

    

 

    租客与房产中介的通信记录

    张华算了一笔账,按照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标准,他每月只能省几十元到上百元。若因此与房东闹僵,可能面临房东毁约、涨房租等不必要的麻烦,那时候付出的成本可能会高很多。思考再三,张华最后只好选择妥协,放弃了国家给的减税优惠。“反正也省不了多少钱,算了!”张华嘴上这样安慰自己,但内心却有些不甘。

    房东:不想在税务部门“留档”,涨房租是大概率事件

    通过小张提供的聊天记录,记者发现,房东拒绝提供信息“另有隐情”。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实施以来,房东们普遍显得非常恐慌。因为现行政策并没有明确是否会因为租客申报“住房租金专项扣除”,而追加房东的“房产税”。

    小张的房东认为,如果租客拿他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税务部门就会通知他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他并不愿意去承担这部分费用。小张的中介还给租客们发了这样的信息,“因为目前房租是不含税的,如果因申报个税住房租金扣除,出现交税问题,都由填写人承担(年房租的20%)。为减少不必要的误会,请勿盲目填写房屋地址。如果你同意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税费问题,我们将全力配合。感谢你的理解与信任。”

    另一位在21世纪房产工作的韩先生,对此也深有体会,在他看来,如果租客填写了房东真实的房屋资料,那房屋信息就会在税务部门留档,房东担心未来会缴纳地产税等更多的税费。如果租客不同意承担可能产生的费用,房东肯定不会配合。如果租客想填报租金扣税信息,但是又不想承担产生的税费,涨房租将是大概率事件。

    税务师:对房东可征收三种税,但防止税负转嫁是关键

    百丞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董华也认为,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在具体实施中,很可能会导致房东在未来多交税,并将多交的税款进行税负转嫁,从而加重租客的负担。“以前可能都不知道你有这个租约,现在等于是把租赁信息登记到税务系统里了,税务机关看到租赁信息,如果不征房东税,是否算是不作为?如果征收的话,又会加重房东的负担,还可能引发涨房租等税负转嫁的现象。”记者了解到,现在房东交纳租房税款的比例很小,主要靠自主申报。

    董华告诉记者,现在对房东征收的税种主要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增值税的起征点刚从每月3万提高到每月10万,一般的住房出租收入金额达不到起征点,也就不涉及交增值税的问题。个人所得税一般按20%的税率征收,出租住房则可减到10%。此外还有4%的房产税。北京、上海等地略有不同,按照综合5%的税率来征收住房租金税款。总体来说,房东可能需要交纳的租房相关税款,要高于租客租金专项扣除后省下的税款。针对这些情况,董华觉得,住房租金的相关政策还需完善,政策在现实中该如何执行,也要考虑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