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谈乡村振兴促进法立法

  來源 東方網    邢翀    發表時間:03/09/2019     瀏覽 8 次

    (两会速递)陈锡文谈乡村振兴促进法立法:草案力争2020年提请审议

    中新社北京3月9日电 (邢翀)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9日在北京表示,今年将形成乡村振兴促进法比较成熟的征求意见稿,并力争在2020年把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程立峰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图为陈锡文答记者问。中新社记者 崔楠 摄

    当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针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起草工作,陈锡文在会上表示,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都已经成立,一年来,已经召开了一系列座谈会,同时分别到十几个省进行关于乡村振兴问题的专题调研,广泛听取了地方人大农委会对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意见和建议,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陈锡文透露,这部法律将至少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要把中共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的目标、任务、要求、原则体现好;二是要在中国进一步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处理好城乡关系,把乡村振兴战略落到实处的重大原则、指导思想和方针贯彻好;三是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要到地方了解各地贯彻落实情况,把各地创造的新鲜经验吸纳到法律中来,把行之有效的经验逐步上升为法律。

    他指出,比如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擅自破坏生态红线和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行为,对于引进严重污染农村环境的产业,对于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等等,都要进行必要的限制以及加强管理。“这样才能确保在整体上实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