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19年6月19日讯(记者 刘婷)20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发布优衣库针孔摄像头事件的情况通报。28岁某科技公司员工邓某某15日13时许将针孔摄像头装入服装店试衣间,约4小时后被顾客发现并报警,邓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以下为通报全文:
2019年6月15日17时许,油松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某品牌服装店试衣间内发现一枚针孔摄像头。接报警后,警方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开展调查。
经周密调查、多方取证,警方于日7时许将嫌疑人邓某某(男,28岁,某科技公司员工)抓获。经审,邓某某对其利用针孔摄像装备实施偷拍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查,邓某某为寻求刺激从网上购买了一套针孔摄像装备,于6月15日13时许将设备安装在某品牌服装店一试衣间内实施偷拍并将部分视频保存在自己手机。经检查,未发现偷拍视频外泄。
目前,邓某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特此通报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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