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任由娱乐圈网络“水军”兴风作浪

  來源 東方網    夏熊飞    發表時間:11/04/2021     瀏覽 927 次

    不能任由娱乐圈网络“水军”兴风作浪

    刷好评、写推广软文、泼污水……有的一个月能挣上千元。记者调查发现,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娱乐圈网络“水军”主要是一些兼职人员,他们在网上接单,兼职做“水军”挣零花钱。(新华社 11月1日)

    经常浏览社交媒体的网民大概都能见到这样的情景:大量高度雷同的内容同时密集发布,而发布账号往往连个像样的网名也没有,而是一连串数字加字母的代码。这些内容往往涉及娱乐圈,如某部影视作品的宣传,哪个明星的动态活动,当然也有互踩、互撕的戏码。这些账号背后隐藏的极有可能就是在娱乐圈兴风作浪的网络“水军”。

    这些网络“水军”通过刷好评、写推广软文、泼污水等手段来赚取费用,而雇佣他们的人员或机构,则通过“水军”制造的假象来获利。双方一拍即合,甚至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还有些企业打着“公关机构”幌子专业运作“水军”生意。

    看似“水军”与雇主各取所需,实现了“双赢”,但获得这一小部分利益,是以牺牲整个网络舆论的客观评价为代价的。网络“水军”的大量存在,造成了信息的失真、评价的失衡。“一片好评”的电影,观众走进影院一看才发现可能是部大烂片;年轻人追捧的“优质偶像”,塌房后才知道原来全是靠“水军”刷出来的虚假人设。

    娱乐圈网络“水军”的横行,不仅影响了行业生态,更可能让每个网民都有踩坑的风险,让大家正常的精神文化生活受到影响,危害不可谓不恶劣。网络“水军”往往披着马甲,甄别起来有一定难度,兼职“水军”隐蔽性更强,针对他们的治理难度颇大,费时费力的同时效果可能不尽如人意。

    面对这些不良现象,相关部门首先要加大对这些有雇佣“水军”需求及倾向的企业、个人,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已实施不当行为且造成不良影响与非法获利的,要根据相关法规予以惩处。只有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才能让涉事主体长记性,并形成更加广泛的震慑效应。同时,对于组织网络“水军”的企业机构也要严惩不贷,不能任由其靠扰乱网络舆论实现不当牟利。

    另一方面,要让相关平台担负起主体责任。甄别、发现、防范网络“水军”混淆视听,行政执法部门可能囿于力量有限、技术短板等因素无法做到实时高效监管,但网络平台不存在这方面的技术问题。很多时候,平台反而乐见“水军”的存在,因为这会为平台带来流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能是平台打的小算盘。细细算账,纵容“水军”可能一时获利,却会造成平台公信力的丧失,这无疑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只顾眼前还是立足长远,平台还需仔细考量。

    夏熊飞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