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11月6日电(记者朱文哲、达日罕)记者从6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相关规定,11月6日6时,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解除封闭管理,将按照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要求重启诊疗工作。
    10月23日凌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实施了封闭管理,暂停了医院相关诊疗业务。由于该院的就诊患者涉及众多孕产妇、儿童,为保障在院患者的正常诊疗服务不受影响,在封闭管理期间,医院迅速对诊疗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于10月23日面向社会公布停诊期间各科室的咨询电话,并在官方微信公众号逐步启动各科室的线上专家免费咨询服务,每日咨询量达到400余人次。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目前已具备开诊条件,拟于11月7日正式开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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