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尚樂律師來自澳門.從小就在中葡兩種文化熏陶下,了解到中外文化的交流的重要性和其中的藝術.在美國完成基礎法律課程後,不斷在律師事務所服務,由最基本的工作做起,徹底了解法律工作中每一個環節中的奧妙,往往,在一個小節上的疏忽可以影響整個案件.同時,薄律師也擔任移民法庭翻譯工作,在法庭每天實際操練法庭的審訊程序.2007年,薄律師以優異成績獲得加州聖三一法律學院法學博士學位,同年,首次參加加州律師考試即通過獲得加州律師資格,2008年,薄律師又通過英國律師考試,獲得英律師資格.薄律師主要處理商業,婚姻,刑事案件.
在超過15年的法律工作經驗中,薄律師深深了解到法律其實和文化有絕大的關係.要讓華人了解西方的法律精神,要讓西方人了解中國的文化背景.在每天處理的案件中,其實很多的法律訴訟是可以避免的.中國人往往只是要求一個”說法”,一聲道歉,一聲對不起,就可以解決許多的問題,但是美國的文化往往是”不是我的錯”,一句無情,甚至無理的否認讓日後的妥協困難重重.相對,中國人在生意交往的時候,在開始的時候以兄弟相稱,一切都向好的說,向亮麗的商業前景想,白字黑子寫的太清楚了,不好意思.這不是不對,但是親兄弟明算帳. 如果在開始合作的時候把一切都講清楚,寫清楚,把將來要拆夥是如何處理寫清楚了,反而可以避免將來的爭端,保持雙方的友誼.由此可見,任何法律問題,預防勝于治療.出了問題才找律師打官司,遠不如在問題沒有發生前,找律師預防問題的發生.吸取中西文化的精髓,幫助客人解決問題.
薄律師多次幫助在中國的客人在沒有和美國客人做生意前就對該美國客人進行調查,清楚了解生意對手的實際情況,避免將來出現收款的問題.
另外,許多美國的律師只是要客人的律師費,一開始打官司就讓律師費變成無底洞,搞的客人痛苦及精神壓力巨大.薄律師就要改變這一現象,其實打官司大部份也是商業決定,以預算的成本,投資達到預想的目的.風險計算,成本計算必須是法律訴訟的必要考慮因素.如果你打官司前就有這些預算及為律師費定下上限,你就不再被律師控制,而是你來決定訴訟的大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