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 刑案受害人的权利
1. 被告的权利V. 受害者权利法案:加州MARSY法
a. 被告知的权利:逮捕,释放,VINELINK
b. 被咨询的权利:认罪协商时
c. 出庭旁听权利
d. 出庭出证权利:反对延期及最后裁决时
e. 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权利
2. 受害者或家属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a. 州政府提供必要的受害者补偿金
b. 受害者透过检方要求被告赔偿
i. 透过辩护律师主动与受害者达成协议
ii. 透过法官命令受害者将来赔偿
1. 透过假释官
2. 不还不能坐牢
c. 受害者聘请律师告被告
i. 被告有房屋屋主责任险
ii. 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精神痛苦赔偿
3. 受害者U-签证
a. 协助警方及检方立案及起诉
b. 警方及检方必须提供证明给移民局
c. U 签证可转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