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洪説法】加州高院裁定:监狱内不得持有或使用大麻

根据加州允许娱乐性大麻的法律,监狱囚犯不能合法拥有大麻,州最高法院周四作出裁决,推翻了下级法院的裁决,即只要不消费,囚犯可以拥有这种药物。
大法官们说,2019年上诉法院的裁决允许囚犯拥有最多1盎司(28.5克)的大麻,这违背了常识。高等法院支持州检察长的意见,认为选民批准的该州大麻法不适用于监狱中的加州人。
协理法官约书亚-格罗班(Joshua Groban)为大多数人写道:"选民的意图是使监狱中的大麻非刑罪化,这似乎是不可信的"。
"他写道:"我们同意司法部长的意见,如果起草人打算如此大幅度地改变有关监狱中的大麻的法律,我们希望他们能够更明确地说明他们的目标。
1996年,加利福尼亚成为第一个将医用大麻合法化的州,而医用大麻在其监狱中也是非法的。20年后,选民们批准了第64号提案,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合法休闲大麻市场。21岁或以上的人可以合法拥有最多一盎司的大麻。
大麻现在在30多个州以某种形式合法。但全国大麻法律改革组织的副主任保罗-阿门塔诺说,他不知道有哪个州允许在监狱中使用娱乐性或药用大麻。
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源于对五名男子的定罪,他们被发现在牢房中携带大麻。设在萨克拉门托的第三区上诉法院推翻了定罪,裁定虽然州法律规定在监狱中吸烟或吃大麻是非法的,但它没有明确规定拥有大麻是犯罪。
加州其他上诉法院曾裁定,在监狱中拥有大麻仍然是非法的。
在最高法院5-2的裁决中,格罗班写道:"尽管区分拥有和使用大麻也许并不不合逻辑,但还是很难理解为什么选民希望排除将在监狱中拥有大麻定为犯罪的法律,而允许将在监狱中消费大麻定为犯罪的法律。"
协理法官Leondra Kruger在撰写部分反对意见时,同意投票措施没有使在加州的监狱中持有大麻合法化。但她说,它留下了一个问题,即检察官是否可以继续像以前那样提出指控,在她所说的两条重叠的重罪法规中进行选择,其中一条法规的处罚比另一条更严厉。
她推断,选民可能打算为被抓获的携带大麻的囚犯提供 "有限的宽大措施",即使在狱中没有将持有大麻定为犯罪。她还说,根据上诉的方式,法院根本就不应该处理合法性问题。
另一位法官Mariano-Florentino Cuéllar加入了她的意见。
下级法院说,惩教官员仍然可以像对待酒精或烟草一样,将持有毒品作为违反规则的行为加以禁止,但不能寻求新的重罪指控,这可能会使囚犯的刑期增加。
"我们同情这样的观点,即(现行法律)在我们的法律体系如何对待一般的大麻持有与在惩教所内持有这种物质之间产生了极端的差异。包括酒精在内的许多其他物质也是如此,"格罗班写道。

"他写道:"有些人很可能认为,对持有不到一克大麻(一克大约是一个回形针或四分之一茶匙糖的重量)判处八年监禁是不适当的。"然而,这些政策判断的智慧与我们对法定语言的解释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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